问题 | 代理权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理权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委托代理权以及法定代理权。
一方面,在具备以下任一情形时,委托代理权将会自动终止: 1.当代理期限已满或者委托代理事务全部圆满完成,这就意味着代理授权所必须承担的工作任务已经告一段落,或者代理期也已经正式期满; 2.若被代理人决定撤回委托或代理人主动辞去委托,那么委托代理关系也将随之终结; 3.若代理人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再保持行使代理权的资格与能力; 4.若代理人或是被代理人不幸离世,那么原先执行代理权的主体也就不复存在; 5.当作为代理人的自然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终止运营之时,委托代理权亦会自然终止。 另一方面,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法定代理权亦都会相应地终止: (一)被代理人成功恢复其全部的民事行为能力。 基于此等情形,法定代理权亦无继续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 (二)当代理人失去其民事行为能力后,代表他/她继续行使人权的代理权将会失效; 同样道理,若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不幸离世的话,法定代理权也会自动宣告终止; (三)如果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离世,法定代理权也将不复存在; (四)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导致法定代理权的终止,如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指派代理权的机构撤销其对特定代理权的指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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