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合同之诉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合同并不适合采用诉讼时效这种规定方式,而应该适用除斥期间这一概念。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用实践方式,普遍的受众——即一般的合同当事人,应在其得知或应该知道有关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之内行使他们的撤销权利。 其次,那些因为重大误解而做出决定从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该从他们开始知晓或应该知道此类撤销事件之日算起,在接下来的九十天内进行撤销权利的行使。 再者,若当事人是在胁迫情况下签订的合同,那么他们可以在胁迫行为结束的那一天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得知撤销事件之后,已经明确地表达出不再行使撤销权,又或者通过自身行动无形中释放了这个信号,那么诉讼撤销项就将失效。 最后,当涉及到某些特定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倘若当事人们自这些行为发生日算起的五年内未曾行使过撤销权,此时便可以认定他们已丧失了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