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书写收据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收据的书写规范如下所示。
首先,需要将其标题置放在正文中段的中间位置,并标识为“收据”或者“收条”即可。 接着,在内容部分应当清晰列出所获赠金钱或财物的具体数目、物品的具体类别以及规格等详尽信息。 关于署名部分,通常要求由接收款项和物品的个人或者单位亲自填写全称,注明实际收取的详细日期。 同时,为了增强法律效力,还需在此处加盖公章。 在撰写收条过程中,必须严格清点并记录所有实物及资金的准确数字。 若系作为他人代理接受,则须在标题中标注上“代收到”词句,在末尾署名处则需开具“代收人”的字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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