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免责条款时应遵循哪些标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查免责条款时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有如下五项:
第一,免责条款必须应当是各相关方当事人在真诚意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共同意见; 第二,免责条款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对等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共识后确立的条款; 第三,免责条款必须满足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这一重要原则; 第四,免责条款在合理范围内必须公平地兼顾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和风险负担; 最后,如涉及要求进行明确说明的格式合同时的免责条款,则该条款制定方必须履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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