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合同后不想继续,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已经缔结的合约,如果不能执行,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开展友好且诚恳的商谈,共同探讨如何解除这份合约,并且对于因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例如经济赔偿等等,仍需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职责。
在具体解决过程中,如果双方在合约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则应严格依照这些约定进行履行; 若未能找到相关条例,也不必担心,免责应当按照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为依据。 若一方未能履行合约中规定的义务或在履行义务时存在瑕疵,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他们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合约、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三重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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