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如何撤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界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解除,亦或是允许通过法律诉讼或者仲裁途径来撤销此合同。
针对法律诉讼和仲裁途径撤销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首先是当一方存在利用另一方身处困境或难以做出明智决断的境地而与其订立契约的行为; 其次,倘若一方在订立契约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再者,倘若参与订约的一方或第三方采取胁迫手段,使得另一方在不表达真实意愿的前提下签约; 另外,若因为存在重大误解导致所订立的合约不能符合核心利益时,该合约也将面临着撤销的可能性; 最后,还包括其他依法应当被撤销的特殊情况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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