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抵押合同通常被视为“诺成合同”性质。
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定要件时即告成立的法律概念。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合同类型的相关规定,除非因法律明确规定其需以实际履行作为生效前提条件(即实践合同),否则都被归类为诺成合同范畴之内。 依据此种分类方式,实践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五类:首先,定金合同。 其次,自然人之间产生的借款合同关系。 再次,保管合同。 再者,借用合同。 最后,代物清偿协议等。 除上述列举的几种合同类型外,其余类型皆属诺成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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