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欺诈的判决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合同欺诈,主要指的是这种蓄意利用订立合同的机会,以非法占有所获得的经济利益为其根本目的,通过各种虚假编造、掩盖或歪曲真实信息等手段,在欺骗他人的基础上诱导他人产生误解,从而使他人出于非真实意愿来签署和履行相关合同的不当行为。
这类行为往往体现为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为了实现自身的非法利益,故意捏造不实情况,或者刻意掩饰、歪曲事实真相,使得相对方陷入错误的判断之中,进而导致他们做出与自己真实意图不符的决定,最终签署、履行了相关的合同。 对于合同欺诈行为,首先应当承担的是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通常包括合同缔约过失责任以及违约责任两种形式。 这意味着,合同欺诈者必须对由于自身的欺诈行为而给合同另一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除此之外,合同欺诈者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行为。 对于此类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因此,合同欺诈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且一旦构成犯罪,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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