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无论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任何组织,如有意向申办赠与公证书,均可依据自身所在地、长期驻足地、实际行动地或事实发生地,前往当地公证机关提出办理申请;
而倘若某种赠与合同已通过公证程序予以确认或者其性质为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事业或具有道德义务色彩,且受到法律保护,不许任意撤销的话,那么在此类情况下,赠与人如未能按照约定交付赠与财产,接受赠与者则有权要求其履行交付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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