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找专业律师能风险代理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如此,关于风险代理服务,其主要可分为全风险代理与半风险代理两大类别。
其中,全风险代理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在合同标的达成之前无需承担任何费用,直至交易完成之后才按照相关准则以固定比率收取费用,一般的正常标准大约为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然而,在半风险代理模式中,首先需在初期预先支付一笔基本费用,这笔费用通常为五千元人民币,然后再依据最终的法律裁决结果收取相应比例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这个比例会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之间浮动。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等特定类型的委托事宜均不得采用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进行收费。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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