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律师函怎么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所接受××的委托后,对于贵方(向您传达如下信息:经过我们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和核实,我们发现(简单陈述一些具体事实情况...)。
根据委托人与您签署的《××××合同》中的明确条款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所拖欠的欠款及其应付利息及违约金,已超过原定的最后还款日期(即××××年××月××日),这无疑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基于以上情况,委托人已授权我所的专业律师,向您发出以下严肃声明:请您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的××个自然日内,向委托人支付(或缴纳)拖欠款项共计人民币××××元整(包括物业管理费×××元、×××费用×××元、×××费用××元等各项费用),同时支付利息××元整,违约金××元整。 如若不然,我所的律师将会依据委托人的授权,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到那时,您可能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个人声誉上的损失。在此,我们恳请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纷扰。特此函告,并附上欠款总额的详细计算方法、还款途径以及我所律师的联系方式。×××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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