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固定总价可格外增加工程量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固定总价承包合同中,除非发生了设计变更事项,否则不得作出任何价格修改以适应当前现状。
然而,在大部分情况下,实行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的最后结算阶段极为便利。 鉴于总价承包合同具有总价固定的特性,在进行最终结算时,只需将因变更而产生的成本变动值计算在内并加以调整,便足以完成整个结算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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