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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标后发现清单漏项怎么办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执行单价合同规则时,通常允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增补漏项。
然而,对于总价合同来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增补则可能被视作违反合同规定,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合同亦将考虑到漏项部分所产生的影响,将其解释为缔约方的让步行为。因此,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应遵照合同条款行事,如合同中约定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进行增补漏项,则需遵循该规定;若未有相应约定or规定不明,则须依据合同双方的共识与授权进行处理。
假如因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或存在谬误而导致漏项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的漏项实际上是符合增加添补条件的。但如果是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失误造成的漏项现象,应以漏项清单占造价比例为参照,若漏项金额超过利润范畴,甚至超过投标人可承受范围,此时,合同的重大误解原则将适用于此情形,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决策是否撤销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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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4: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