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书证的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庭上广泛使用的书证类型众多,例如此前提及的各类合同文件、政府或私人颁发的各类文书证书、租赁契约、结婚证书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等;
此外,还包括各种商标、信函、电报告示、车辆牌照号码以及其他交通行车票据、各类运输单据乃至交通意外事故责任鉴定书等等。 适用性颇高且能有效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真相的所有相关材料皆可视为诉讼之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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