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刻章需要哪些手续和证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刻章过程中,需要携带以下证件:第一,两份格式完整的刻章申请表,其中法人需亲笔签署;其次,所需出示的正式有效文件包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及相对应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若是由他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那么代理人还须携带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复印件),并附加具备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另外,印章登记卡也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文件之一;最后,若需更换原来的印章,请务必提交销毁旧印章的书面请求。具体的操作步骤如下所示:首先,撰写刻章申请书;随后,撰写一份内容详细的委托书;接着,再撰写一份销章申请书作为补充;接下来,将法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进行复印,注意确保纸质文档图像清晰,所有复印件均需经法人亲自签字确认,并注明"与原件无异"的字样,同时附上亲手按下的指纹;所有证件齐全后,前往公司所在地的公安局对外服务窗口办理相关刻章手续备案,待相关事项登记完成后,将会收到一份已成功备案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我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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