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导致损失可以算利息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委托合同导致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可以算利息。如果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有过错的,并且利息属于预期可得利益的,则可以算利息。如果当事人并无约定的,或者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仅是轻微过失的,不可以算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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