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合同的原则是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行政合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一般包括公开竞争原则与全面履行原则。公开竞争原则指行政合同一般应当在公开招标、投标,公开竞争的基础上订立。另一原则指行政合同依法成立之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必须根据行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行政合同的条款。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