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公证海外赠与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3、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合同赠与的财产名称、当事人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履行方式、合同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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