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意思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的情形;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的情形。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 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 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 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