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购房合同时需要约定好的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一、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商品房预售、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第三、买房签合同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第五、讲究土地使用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 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第六、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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