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合同双方在达成合意的基础上,可以就违约行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赔偿责任,即违约金。
然而,订立的违约金公开透明、数额有所依据是至关重要的。 倘若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出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过多,那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的申请,对过高的部分进行适当调整; 反之,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违约行为所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同样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过低的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与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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