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损失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约损失的确定与评估乃是依照签订合约的双方当中某一方违反合约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合同另一方所受到的实质性损害的确认及其价值的衡量。
这其中既包含了因违约行为而引发的直接经济损失,比如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 同时,还涵盖了因为对方的违约而不能实现的预期可望获得的利益的缺失这样的间接经济损失。 当我们尝试去界定这种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必须要全面研究并综合分析各种复杂的影响因素,诸如合约条款的具体内容、违约方的过失程度以及受损方为减轻损失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等等。 通常来说,受损方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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