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到日期不还能要违约金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当事人具备自行协商设定违约金的权限。
若在欠据中明确规定有违约金事项,且当合约定制方未能按时履行相应的还款责任时,债权人有权向违约方追偿事先约定的违约金金额。 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明显不足以弥补债权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他们还可向相关司法机关或者仲裁委申请适度提高违约金标准; 而对于违约金过分高昂这一情况,违约方也有权提出适当降低的请求。 即便违约方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了违约金,其仍然需要尽责履行原有的还款义务。 因此,只要在欠款书面协议中有明确的违约金条款,债权人便有权依法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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