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商铺不想租了要付多少违约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然而,若该比例显得偏高或偏低,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调整,要求适度减少或增加。关于违约金,它是由各方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共同制定出来的,因此被定义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构成了一份特殊的合同关系,亦称之为违约金合同。这类合同被视为从合同,其效力只能依赖于主合同的有效性。假如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那么与之对应的违约金合同也将失去法律效力。相比之下,违约金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这意味着签订时无需交付任何款项即可生效。同样地,由于违约金合同是附条件合同,所以当违约行为真实发生后,合同才正式生效;反之,若违约行为并未出现,则合同仍处于失效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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