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解除合同违约金多少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销售合同的违约金法律规定由合同主体自行协商确定,但需遵循相关条款:
如规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导致的损失金额时,相关法院或仲裁协会有权根据要求方的请求加以调整扩增;而当约定的违约金远远超出实际损失金额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同样有权根据提请方的请求适度降低其额度。 在特殊情况下,若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金额的30%以上,应被视为违约金过高。 换言之,当被告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所受损失,他们有权要求在实际损失金额的基础上增加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金的具体额度应根据被告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和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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