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出资少自愿放弃房产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男方出资少自愿放弃房产的相关事宜,可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来妥善处理,具体如下:
1.协议签订及效力: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男方放弃房产的意愿及份额等内容。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便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双方权益。 2.协议具体内容:协议中要详细写明房产的具体情况,如房产所处的具体位置(精确到门牌号)、房产的实际建筑面积等信息。 同时,需清晰约定男方放弃的是该房产的部分还是全部权益,以及女方在房产中所享有的权益份额等细节。 3.协议作用及注意事项:若后续涉及房产的处置(如出租、抵押等)、转让等问题,该协议可作为重要依据。 不过,在签订协议时,应严格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 要避免出现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形,因为一旦存在此类问题,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 总之,签订书面协议能明确男方放弃房产的相关权益,确保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共同购买房产,小朱出资少便自愿放弃房产。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小朱放弃房产权益,但协议中对房产面积等细节约定模糊。后来小丽想出租房产,小朱却反悔,称协议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若经双方签字确认,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不良情形下,应具有法律效力,小朱随意反悔缺乏法律依据。 2、协议本应详细写明房产具体情况及双方权益份额等细节,此次协议因约定模糊引发争议,提示后续签订类似协议需明确具体内容,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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