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自建房合同有效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自建房合同在特定情形下具备有效性。
首先,从主体方面来看,双方必须主体适格。 这意味着参与合同的双方,要么都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像宅基地管理这类相关规定绝对不能违背,若有违反,合同将面临无效的风险。 再者,合同需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行为,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该农村自建房合同通常才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出现主体不合格,如一方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像超占宅基地等;又或者意思表示不真实,如一方在受胁迫下签订合同等情况,那么合同可能无效,或者在一定条件下可被撤销。 总之,判断农村自建房合同的有效性,必须依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案情回顾: 小朱想在农村建房,找小李签订自建房合同。但小朱是未成年人,且合同中存在超占宅基地情况,小李还声称若不签就找人骚扰小朱家人,小朱无奈签订。后小朱家人知晓,认为合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主体看,小朱作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不适格,影响合同有效性。 2、合同内容超占宅基地,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使合同面临无效风险。 3、小李以胁迫手段让小朱签订合同,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此情形下合同可能无效或可被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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