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合同上的手印不是本人的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房屋合同上的手印若并非本人所按,那么此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手印作为合同当事人用以确认合同内容的一种方式,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用。 倘若手印并非本人亲自按下,那就很可能会引发合同签订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方面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当事人运用合同书的形式来订立合同之时,从当事人全都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那一刻起,合同便宣告成立。 通常情况下,按指印与签名、盖章所具备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 不过,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手印是被他人假冒的,又或者存在其他的欺诈行为,并且当事人能够有力地证明其真实意愿并非如此,那么在这种具体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但总体来说,非本人手印的合同往往会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房屋,与小李签订房屋合同,合同上的手印却非小朱本人所按,而是小胡假冒小朱按的手印。后来小朱知晓此事,拒绝履行合同,小李则要求小朱按合同履约,双方就合同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需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该合同手印非小朱本人所按,可能引发合同签订真实性与合法性问题,正常情况下此合同应认定无效。 2、若小李无法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小朱真实意愿是签订此合同,且小朱能证明手印是被假冒,那么该合同效力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小李要求小朱履约缺乏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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