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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连带个人财产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在债务承担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
其一,它以自身的全部资产来对公司所面临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公司的资产是用于清偿债务的首要来源。
其二,股东则是以其在设立公司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超出这个额度,股东无需再对公司债务负责。
在一般的情况下,当公司面临破产时,仅仅会以公司所拥有的财产来清偿债务,股东的个人财产是不会被牵连的。
这为股东们提供了一定的风险保障,使得他们在投资时不会因为公司的债务问题而遭受过度的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现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那就另当别论了。
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很可能会否认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责令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可能会连带股东的个人财产。
总之,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是不会连带股东个人财产的,但股东们必须要时刻注意防止出现滥用权利等行为,以免导致需要连带个人财产的不良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后公司经营不善破产,欠小丽货款未还。争议点在于,小胡被指存在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情况,小丽要求小胡以个人财产连带偿还公司债务,小胡则称不应连带。

案情分析:

1、根据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通常公司破产仅用公司财产偿债,股东个人财产不受牵连。
2、若如小丽所述,小胡存在财产混同情况,属于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法院可能否认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责令小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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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8: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