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是否可以连带另一家公司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债务通常是相互独立的,不会相互连带。
每个公司都有着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需以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来对自身所负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之下,债务连带的情况是有可能出现的。 其一,当两家公司存在着关联关系,像是母子公司这样的情况,并且还出现了财产混同的现象,也就是把两家公司的财产混淆在一起,无法清晰区分,这种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的行为一旦发生,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其二,如果两家公司共同为某一笔债务提供了担保,并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地约定了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那么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的时候,这两家担保公司就应该一起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在通常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是不会出现连带的情况的。 但要是存在着特定的关联关系,或者是有担保等这类特殊的情形时,就很有可能会导致债务的连带现象出现。 案情回顾: 小朱的公司与小李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小朱公司欠小胡的公司一笔债务。小朱公司称自身独立法人,只用自身财产偿债。但小胡发现小朱和小李公司存在疑似母子公司关系且财产混同,小胡要求小李公司对小朱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公司一般独立承担债务。 2、若小朱和小李公司确为母子关系且财产混同,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行为,小胡有权要求小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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