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和判决哪个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证和判决在不同的法律范畴中有着不同的效力,不能简单地直接比较,下面为你详细阐述:
一、公证的效力 公证是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首先,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 在很多法律纠纷中,经过公证的文书作为证据时,其证明力相对较高。 但需注意,它并非具有终局的判定性。 其次,公证书还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一些特定的债权文书公证中,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公证书有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在某些法律行为中,公证是其成立的必要条件。 二、判决的效力 判决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审理后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生效的判决具有既判力,这意味着它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了终局的确定。 比如在合同违约诉讼中,法院的判决明确了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等。 当事人必须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对方履行。 总之,公证和判决在各自领域都意义重大,判决在解决纠纷、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上具有终局性的强制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小朱为出借人,小李为借款人,该合同经过公证。借款期限届满后,小李拒绝还款。小朱持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小李认为公证书不能替代法院判决,双方就公证书与判决的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此案件中经过公证的借款合同在证明双方借款事实和约定条款的真实性方面有较强说服力,但它并非终局判定。 2、公证书有强制执行效力,在特定债权文书公证下,小朱有权依据公证书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判决具有既判力,是对权利义务关系的终局确定,若对强制执行有异议,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最终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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