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没有终结能够债权人代位析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执行尚未结束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进行代位析产的。
在执行的进程当中,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呈现出共有等状况,这极有可能对执行的成效产生影响。 那么在此情形下,债权人就具备了代位析产的权利。 不过,这里有一些需要留意的点。 其一,必须要明确债务人对共有财产拥有相应的权益,并且所进行的析产行为不能对其他的共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其二,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法院提交申请,然后由法院进行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准许这种代位析产的行为。 倘若执行已经完成了,那么后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况的变化而对代位析产的实施产生影响。 总而言之,当执行还没有终结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尝试进行代位析产的,但是一定要谨慎地去操作,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以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作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小李申请执行,执行尚未结束时,小李的财产存在与小胡共有的状况,影响执行成效。小朱欲代位析产,但小胡认为析产可能损害自身权益,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要明确小李对共有财产拥有相应权益,若无法证明,其代位析产申请可能不被支持。且析产行为不能损害小胡等其他共有人合法权益,否则会引发法律纠纷。 2、小朱需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交代位析产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准许。若未按程序申请,该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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