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的要件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之构成要素诸多,分别如下:首先是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之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已到履行期限。
此条件意在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误,而债务亦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偿。 其次,债务人须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之行为。 具体而言,债务人未能采取诉讼或仲裁等法律手段向次债务人主张其应有之权益。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之行为需对债权人造成实际损害。 换言之,若债务人能适时行使其权利,债权人之债权便可得以实现; 反之,则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最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其个人所有。 例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等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各类权利皆在此列。 综上所述,唯有当上述各要素均得以满足时,代位权方能依法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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