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诉讼要件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诉讼的构成要件,须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作为债权人的您所拥有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明确和已经到期的对债务人的债权。
这就意味着该项权利不仅需具备法律基础,还需有着确切的金额规定,此外也需要达到应当予以执行的期限。 其次,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要求您能证明债务人已经放弃或是怠慢了其应有的期限内的债权行使,并因此给您带来了实际损失。 这里的“怠于行使”通常隐含着债务人未能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来主张其债权。 再者,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仅限于他个人所有,例如那些源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以及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往往无法进行代位行使。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 同时,代位诉讼的管辖权归属于被告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 代位诉讼的成立需要严格遵循以上各项要件,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有所疏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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