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人得以行使代位权所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并且已经到期的。
这就意味着债权债务之间的关系必须明确且合法,同时债务亦须已到达了应当予以偿还的期限; 其次,债务人必须未能积极地行使其已经到期的债权。 这指的是债务人虽然具有而且也有能力履行其权力,但是却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未能通过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去向次债务人主张其应有之权利; 第三,债务人的这种消极行为必须已经对债权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如果债务人能够及时地行使其权利,那么债权人的债权便可以得到顺利的实现,反之则可能会遭受损失; 最后,债务人所拥有的债权并不应该是专属于他个人的债权。 例如,那些源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以及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等等,都不应该被允许由债权人进行代位行使。 总而言之,只有在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其代位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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