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向谁履行协议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乃指当债务人为顾及自身权益而未能积极行使其对第三方所拥有的权利,进而导致债权人之债权难以实现之际,债权人有权以自身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方主张相关权利。
作为代位权行使的直接受益者,次债务人即为债务人未积极行使权利所针对的相对人。 在操作代位权过程中,债权人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待法院依法判决认可代位权确实存在后,则由次债务人负责向债权人履行应尽的清偿责任。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仅限于债权人原本具有的债权范围之内; 此外,如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亦应由债务人承担此部分经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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