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诉讼前提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诉讼通常指的就是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它有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得有合法的、确定的且已经到期的债权。 这就好比你借给别人的钱,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借款的金额清清楚楚,并且还款的时间已经到了,不能有那种借款合同无效或者随时可能被撤销的情况。 其次,债务人得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这就像是债务人明明有权利去要回别人欠他的钱,他本应该去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去主张,但他就是不去做,就这么拖着。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得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比如说,债务人不积极主张他的债权,导致他自己的偿债能力变弱,那债权人要收回自己的钱就变得困难了,影响了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己的那种债权。 像那些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还有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就不属于可以代位行使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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