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包括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代位权之行使的必要条件,可分为如下几个关键环节进行分析与理解:
首先,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且已然到期。 此举意在强调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并且合乎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也明确了该笔债务已经到达了应该予以清偿的时限; 其次,债务人有义务及能够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却有意积极回避或迟延实施行使这项权利。 又名“债务人权利弃置”; 再者,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于他个人所有。 比如,因抚育关系、隔辈亲情关系、奉养长辈关系以及继承遗产等多种原因而产成的某些给与金钱或是物品的请求权,以及针对工资薪酬、退休金福利、养老金待遇、抚恤金支付、居无定所的补偿费用、大额保障费用、人寿保险赔款、人体受伤赔偿请求权等等此类权利,均无法以代位权的形式得以行使; 最后,如果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并且没有通过诉诸法院或者律师仲裁机构来为其持有的具备货币支付性质的到期债权进行申诉,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顺利实现,将会对债权人的经济利益构成实际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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