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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代为行使权包括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乃是指,若债务人未能有效行使其对第三方所享有之权利,从而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遭受损害,则债权人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替代债务人,直接向第三方主张相关权利。
此项权利主要涵盖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债务人对于次债务人(亦即债务人的债务人)所享有的具有金钱支付性质的到期债权,例如欠款、借款等;
其次,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债务人本身所有的债权。
举例来说,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所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均不得由他人代位行使。
在实际行使代位权过程中,债权人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予以实现,并且行使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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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1: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