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时效重新计算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在原有债务的有效期间届满之后,重新对该项债务予以确定,例如,以书面形式明确认可了债务的实际存在性,那么该项债务的效应也将被视为可以重新开始计算。
再者,当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结束后,对部分债务进行了切实履行,如偿还了部分拖欠款项,此举亦有可能引起债务效应的重新启动。 此外,即便原有的债务效应已经过期,只要贷款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或者申请仲裁,债务效应仍可被视为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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