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系不到欠款人诉讼时效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对其民事权益的保护时,其诉讼时效通常设定为三年。
然而,若在此期间内无法与欠款方取得有效联系,则诉讼时效可能会发生中断或者中止的情况。 具体而言,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如能向义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那么诉讼时效将被视为已经中断,并从该请求被拒绝或者有关程序被终止之时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进行计算。 然而,若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权利人无力行使其请求权,此时诉讼时效便会出现中止状况,直至中止时效的因素得以消除后并且满足六个月期限,诉讼时效期间方可届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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