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年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年限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三年时效,特指民事诉讼案件范畴内的普通诉讼行为有效期。
通常情况下,此种诉讼行为时效是从权益所有者已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责任方存在之日起进行计算。 以合同纠纷为例,若合同明确规定的履行期限已至,而债务人未能履行相应债务,在此情形下,债权人便可得知其权益已经遭受损害,从而启动诉讼行为时效的计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