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欠款不还会被列入老赖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个人债务人未按时归还到期债务,且经由法院判决裁决后依然采取消极态度,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该债务人则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常称为“老赖”)的可能性。
通常情况下,在债权人选择以法律手段追回所欠款项时,法院便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公正地进行判决处理。 倘若债务人在拥有履行判决所需的经济能力的情况下,仍然采取故意拖延、逃避等方式拒绝履行,例如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那么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 一旦被列入“老赖”名单,将会面临诸多严格的限制措施,例如禁止奢侈性消费行为,这其中包含了禁止坐飞机头等舱、商务座或列车软卧,以及禁止购买不动产和享受旅游度假等优质生活待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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