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贷养贷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采用贷款来偿还现有贷款,可能引发一连串严峻的后患。
首要一点,这种行为可能加剧债务负担的增长,导致利息以及手续费逐步攀升,最终甚至有可能让个人或者企业陷入难以翻身、无法负荷的债务深渊。 其次,由于频繁接触各类贷款并进行相关偿付操作,很有可能对其个人信用档案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信用评级的下降,从而给他们在未来获取正式金融服务提供了限制性因素。 更加值得关注的是,这种依靠借款来维持贷款的方式还有可能诱发心理层面的压力及忧虑,从而对日常生活与职业发展造成不可忽视的干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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