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条件包括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保全制度之中所包含的撤销权利,分别体现为债权人之撤销权以及债务人之撤销权。
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务人必须已经实施了某种形式的减损其自身财产规模的行为; 其次,这种行为应当涉及到诸如无偿放弃到期债权、未经公正评估的情况下将财产进行无偿转让、以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的价格进行财产转让并且受让方对此种情况知情等等; 最后,这些行为必须给债权人带来实际的经济损失。 而对于债务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则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之前的一年之内,债务人必须存在诸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尚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 其次,这些行为必须是在特定时间内发生的; 最后,这些行为必须对债务人的整体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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