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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不够偿还怎么办理执行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欠债数额超出还款能力范围后,执行过程将会究极盘点债务人的各类资产,范围囊括但不仅限于银行储蓄、房产、汽车、公司股票等各类不动产及金融产品。
假如发现在查封过程中发现的财产总额无法足以支付所有应还债务,那么执行法院很可能会依照某项特定顺序或是设定比例对此进行调配。
在此种情境之下,债主们便有义务向执行法院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法院更好地完成所有对应工作。
若在此期间无从起诉被告者未拥有任何合格的可执行财产,法院则可能会决定终止当前的执行程序,然而,这并不代表债权人已经丧失了其所欠的权利。
一旦发现被告人拥有新的、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债权人有权申请将该程序重新启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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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0: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