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无能力偿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民事纠纷的案件当中,当有关当事人面临无法偿清债务的困境时,所采取的处理措施将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要环节是由法院对欠债人的财产现状展开深入的审查和确认工作。 若最终确定并无可供强制执行的财力资源,可能会暂时性地终止该执行程序的运作,然而一旦发现欠债人具备了新的可供执行的财务资产,则会立即重启执行过程。 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欠债人还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问题进行磋商,共同拟定分期还款方案或申请债务减免等方式以寻求问题解决之道。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亦明确规定,对于那些确无偿还能力的欠债人,不应被判定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