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强制执行财产保全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负债人无法按期清偿债务之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及财产保全须遵循严谨且特定的法律流程。
首先,债权人需向具有管辖权限的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并赢得至高无上的胜诉裁决。 待判决宣告有效之后,倘若被告仍旧未能依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债权人便可以正式向该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法院会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对被告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查阅银行账户信息、不动产登记资料、机动车辆注册记录等。 针对已经查明的被告财产,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一系列保全措施,以确保这些财产在未来的执行程序中能够被妥善处置,进而用于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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