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行人刑事拘留欠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执行机关因某一特定原因被刑事拘留,那么其身为债权方的欠款被偿还的进程难免受此事件之波及,但相关解决办法依然存在。
首当其冲,需要明确定义被执行人被刑事拘留的牵涉因素及其欠款之间的关联性。 倘若事实表明两者并无直接关联,则债权人依旧可以依据普通的法律程序继续寻求债务赔偿。 比如,债权人可以向法庭提交申请,实施诸如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乃至冻结等法律手段。 倘若被执行人拥有可供执行的财物,法院便会据此依照法律规定予以相应的处分,以期清偿债务人的欠款。 在此方面,我们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履行符合法律文书所确立之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社会各界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固定收益证券、股市股票、投资基金份额等财务信息资料。 社会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扣押、冻结、划拨、转让等方式,处理被执行人的可执行财产。 此外,社会法院在查询、扣押、冻结、划拨、转让操作过程中所涉及的财产,均不得超越被执行人原本应承担的债务责任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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