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无力偿还债务如何处理法律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一个普通的债务问题,而当事人却无力按约定还款时而急需处理办法的时候,我们需要审慎地对待这个问题,因为解决方案是基于个案的具体情形而制定的。
从实际角度出发,若该笔债务已经通过民事裁决确认过,那么债权人有权向当地的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然而,若债务人在客观上确实无法提供任何可执行的财物以偿还债务,那么法院也将不得不依法暂缓执行此次程序,并在等待债权人能够找到或者创造出债务人具有履行能力的条件之后,重新启动执行工作。 除此之外,针对那些无力偿付的个人债务,如果满足了特定的条件,债务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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